安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實施辦法
關于印發安徽省2013年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相關市、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宿松縣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關于2013年擴大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通知》(教學〔2013〕5號)和《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通知》(教學〔2012〕2號)的要求,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我院制定了《安徽省2013年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安徽省2013年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
實施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2013年擴大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通知》(教學〔2013〕5號)和《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通知》(教學〔2012〕2號)的要求,為確保2013年我省農村貧困地區專項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專項計劃)順利實施,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計劃
專項計劃由招生院校編制,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匯總后,于六月中旬統一在安徽招生考試網(www.ahzsks.cn)上公布。
二、志愿設置
專項計劃設置1個院校志愿和2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
三、資格審核和志愿填報辦法
具有農村貧困地區戶籍和當地高中三年學籍,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并參加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報考院校所在批次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均可填報專項計劃志愿。安徽省農村貧困地區名單見附件一。
考生報名資格由各相關市、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審核。資格審核完畢后,不符合專項計劃志愿填報條件的考生由各相關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形成數據庫,校驗無誤后于6月20日前按照數據報送要求報省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處。
符合專項計劃志愿填報資格的考生,持《志愿預填表》(見《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預填表(普通文理科提前批次)》),于6月26日8:00至27日17:00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志愿填報點上網填報志愿。填報完畢核對無誤提交后由志愿填報點管理人員打印《志愿信息確認表》,由考生本人及信息確認經辦人雙方簽字確認。考生本人對不按時簽字確認和由他人代為簽字確認所產生的后果負責。志愿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填報公安類院校(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海警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專項計劃志愿的考生,須參加公安院校體檢、面試、體能測試和政審,性別、身高等具體要求見相關院校招生簡章。達到公安院校貧困專項計劃面試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公安院校指定的時間和地點自行前往參加面試。面試、政審不合格或未參加面試、政審的考生,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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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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