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考志愿填報必須了解的100個問題(18)
91.問:考生的電子檔案內容主要包括哪些?
答:考生電子檔案是高等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考生電子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報名信息(含身份證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或評語等)、體檢信息、志愿信息、成績信息和考生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考試違規以及在招生其他環節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五部分。考生電子檔案須與考生報名登記表、體檢表、報考學校(專業)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試成績等紙介質材料的相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
92.問:什么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
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鄉鎮、街道辦事處)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考生報名登記表或省級招辦另設的專門附加表中。對受過違紀處分或依法受過處罰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后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93.問: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大致可分幾種情況?
答:(1)、特別優秀,即可以保送的省級優秀學生;(2)、非常優秀,即可以加分投檔的優秀學生;(3)、優秀,在條件相當或同等條件的情況下高校可優先考慮錄取的;(4)良好,絕大部分考生都屬此類,即完全符合招生錄取條件;(5)、不合格、甚至是無資格報考,即不能錄取的,這是極個別現象。
94.問:什么情況屬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2)道德品質惡劣,經教育仍不思悔改的。
95.問:有關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的規定是什么?
答:報考高等學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體檢)。
省級招生委員會會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制訂體檢工作的組織辦法,由縣級(含)以上招生委員會和衛生部門組織實施。考生的體檢須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主檢醫師應由具有副主任醫師(含)以上職稱、責任心強的醫生擔任。主檢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應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體檢作出相應的、規范準確的結論,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為考生作出的體檢結論無效。
省級招生委員會應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定一所終檢醫院,負責協調有關方面對有異議的體檢結論做出最終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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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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