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公示2013年享受高考加分政策考生名單
2013年高考在即,5月22日,寧夏對2013年享受高考政策照顧的考生予以公示,涉及自治區級表彰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奧賽獲獎者、優秀學生干部以及國家級二級運動員、優秀團員及烈屬子女等500多名。
據了解,今年我區執行的高考錄取照顧政策,依次加分段分別為10分、20分、30分。其中評選自治區級普通高中優秀學生稱號者、自治區級優秀青年、獲得過全國奧賽省賽區一等級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以及固原市(含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和海原縣、鹽池縣、同心縣、紅寺堡開發區及行政區劃調整后部分鄉(鎮)和原陶樂縣(以下簡稱山區)的漢族;川區(不含山區)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等9類考生加分為10分。
加20分的考生分別為川區回族;山區的少數民族(不含回族);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通過寧夏教育考試院在報考當年組織測試、認定的考生;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以及烈士子女等5類考生。“山區”的回族考生,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30分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擇優錄取。
此外,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階段受自治區級(含)以上表彰的自治區級普通高中優秀學生干部或自治區級普通高中三好學生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報考區內普通高校的,向該志愿院校投檔時,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擇優錄取。教師子女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專業報考區內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的,向該志愿院校投檔時,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擇優錄取。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階段,獲得過自治區區級體優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報考區內普通高校非體育類專業的,向該志愿院校投檔時,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擇優錄取。
據了解,山區回族考生享受照顧政策的最高分值為30分,其他考生享受照顧政策的最高分值為20分。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等人員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經寧夏教育考試院審核,并經寧夏教育考試院、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和考生所在學校向社會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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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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