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3高考“三校生”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上海市教委4月3日公布2013年上海“三校生”高考加分政策。考生若在享受加分政策后達到各批高校公布的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如已表明愿意服從學校專業調劑的,高校應擇優錄取。
此次加分推薦對象必須是德、智、體全面發展,符合報考高等學校資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三校”應屆優秀畢業生 (含具有本市戶口但在外省市就讀的應屆“三校”畢業生)。
凡獲省市級(含省市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稱號者,參加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5月)招生統一考試,享受高考文化考試成績總分加12分的政策,由高校擇優錄取;參加本市普通高等學校(6月)招生統一考試,享受高考文化考試成績總分加20分的政策,由高校擇優錄取。
在校期間兩次獲得或畢業學年獲得區縣或學校主管單位表彰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以及在校期間參加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獲得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或參加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職業技能競賽獲個人全能獎的技能特長生,參加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5月)招生統一考試,享受高考文化考試成績總分加6分的政策,由高校擇優錄取;參加本市普通高等學校 (6月)招生統一考試,享受高考文化考試成績總分加10分的政策,由高校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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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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