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甘肅高考體檢須3月底前完成
在全省各地的高考體檢工作即將開始之際,3月13日,省招委會發出了《關于做好2013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3月底前完成高考體檢工作。體檢結束后,考生如果對自己的體檢結果有疑義,可要求進行復查。
省招辦要求,招生體檢工作應由縣招生委員會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院進行。非指定醫療機構為考生做出的體檢結論無效。對自己的體檢結果有疑義,并要求復查的考生,首先向所在縣級招辦申請,經縣級招辦批準后,在指定醫院進行復查。如考生仍有疑義提出復查,再由市(州)體檢領導小組同意后報省招辦,經省招辦批準,可以在省上確定的終檢醫院蘭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進行復查,并做出最終裁定。各地醫院參與體檢的主檢醫師應由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生擔任,當年有子女報考的醫生應予回避。
今年繼續取消乙肝項目檢測,即俗稱的“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繼續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檢測作為體檢項目。如果受檢者轉氨酶正常,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如果轉氨酶異常,可進一步明確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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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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