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各級學校加強校園安全防范
教育部網站3月7日發出的預警通知,各級各類學校要積極預防喝應對自然災害,嚴格落實校園安全防范措施。
通知指出,今年以來四川、遼寧、云南、廣西等地相繼發生多起4.5級以上的地震,春季又是霧霾、雷擊、暴雨、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各類氣象和地質災害多發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針對本地容易出現的自然災害,主動加強與氣象、地質等部門的溝通,及時發布預警,指導學校提高防災減災能力,不斷完善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自然災害。
通知說,各地可根據重大氣象和地質災害預測信息,適當調整學生上課時間或地點,嚴防學生在學校和上下學路上遭遇災害侵襲傷亡事故,保障學生在自然災害中的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落實校園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各項管理制度,特別是加強門衛、值班、巡邏工作,嚴防校外無關人員闖入校園。要努力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的安全監管,加強對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的教育管理,加強對校車行駛路線的維修養護,嚴禁非法營運學生車輛和車輛超載、超速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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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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