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北確定高考加分項確定 分值最多加20分(2)
我省確定允許增加分值的項目及分值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省級體育競賽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且在報考當年經省專項測試認定合格的考生增加20分;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等獎者(如同一獲獎項目由多人合作完成,只取前三名)增加5分。
省授予“教育世家”稱號的教師直系子女報考師范院校的增加20分;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增加10分;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增加5分;飛行學員早期培訓基地初檢合格學員增加10分;僑眷高知子女增加10分。
對口招生除參照執行以上規定外,符合下列條件的對口考生報考對口招生,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分值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獲省教育廳等五單位共同表彰的“創業明星”稱號的對口考生增加20分;全省職業學校技能比賽獲一等獎的對口考生增加20分。
說明: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分值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符合增加分值條件的考生需按規定時間交驗相關證明或證書。同時具備上述幾項增加分值條件的考生,允許增加的分值不能累加,考生只能選擇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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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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