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3高考“見義勇為英雄”可加20分
從四川教育網獲悉,日前,四川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提到,見義勇為死亡或致1-4級殘疾人員的子女,中考時按當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對縣(市、區)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公民”考生加10分;市(州)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勇士”考生加15分;省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英雄”考生加20分。
此外,對見義勇為負傷人員,醫療機構要實行“先救治、后收費”的原則。對無加害人或責任人的,按規定通過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予以解決。
見義勇為人員及家庭,應優先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優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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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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