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2013年藝術類(戲劇影視文學專業(yè))招生簡章(2)
四、審核
學校成立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于12月25日17時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公布審核結果。
獲得考試資格的考生請于12月26日-28日16:00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交費,29日-30日打印準考證,逾期未交費者取消考試資格。
五、專業(yè)考試
(一)初試
考試時間: 2013年1月2日。
考試地點:南京大學鼓樓校區(qū)。
考試形式:筆試。
考試科目:文學基礎(100分)、文學創(chuàng)作(100分)。
(二)復試
初試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復試資格名單于2013年1月15日在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復試時間:2013年2月24日(23日報到)。
復試地點:南京大學仙林校區(qū)
復試科目:小劇本創(chuàng)作(100分)、綜合能力面試(100分)。
六、錄取
學校根據初試和復試綜合成績擇優(yōu)確定專業(yè)考試合格考生,并發(fā)放《南京大學藝術類專業(yè)考試合格證》。
取得南京大學專業(yè)考試合格資格的考生須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辦的規(guī)定參加高考報名、文化考試、填報志愿。
專業(yè)考試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本一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含),才能按南京大學專業(yè)考試成績50%與高考成績(不含附加分)50%的比例折合成總分排序,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
專業(yè)考試合格者,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相關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要求,考生必須參加并取得合格資格。
七、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全程監(jiān)督選拔過程并接受社會投訴。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并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南京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藝術類招生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八、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招辦) 89683393(文學院)
傳真電話:025-83592888
紀檢監(jiān)察電話:025-83592586
E-mail: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漢口路22號 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93
九、本簡章解釋權屬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
南京大學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相關閱讀:
(責任編輯:韓志霞)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