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樂學院2013年本科招生簡章(4)
九、專業考試內容
1.音樂學
⑴初試:①音樂學基礎知識: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民族民間音樂;②風格聽辨。
⑵復試:①視唱:程度不超過兩升兩降;②聽寫:音程、和弦、旋律、節奏等;③樂理;④論文寫作;⑤面試:演唱與演奏(民歌、曲藝、戲曲演唱;樂器演奏);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論文答辯;心理素質考察。
⑶備注:交本人專業論文一至兩篇(復印八份)。
2.作曲、電子音樂、音樂錄音
⑴初試:①聽寫:和弦、旋律、單聲部旋律、二聲部旋律、四部和聲連接、節奏等;②樂理;③歌曲創作:根據指定歌詞和指定要求寫作歌曲一首。
⑵復試:①器樂曲創作:根據要求創作小型多聲部器樂曲一首(音樂錄音專業:音頻設備基礎知識筆試);②和聲:程度到一級關系轉調;③視唱:程度不超過三升三降;④面試:演奏(唱)本人作品;演奏鋼琴(練習曲、復調樂曲、其他樂曲)或其他樂器;演唱民歌戲曲等。
⑶備注:作曲、電子音樂專業考生交本人多聲部作品二至三部(復印八份)。
3.合唱指揮、樂隊指揮
(1)初試:①聽寫:和弦、旋律、單聲部旋律、二聲部旋律、四部和聲連接、節奏等;②樂理;
③指揮與綜合基礎面試:
A. 指揮管弦樂曲一首或交響曲一個樂章,或合唱曲兩首。考試時考生指揮兩架鋼琴。
B.聽音與視唱面試:
a.聽音:單音、音程、和弦(含所有七和弦及轉位);
b.視唱:音程構唱,視唱三個升降號內樂譜。
(2)復試:①和聲:程度到一級關系轉調;②視唱:程度不超過三升三降;③面試:器樂表演能力考試:
A.對主試鋼琴者要求從初試三首作品中抽簽選出一首演奏(全部背譜演奏);
B.對主試其它樂器(西洋管弦樂器)者要求演奏一首自選作品。
⑶備注:報名時須填報考試曲目,如作曲系沒有該曲目雙鋼琴譜,考生需自備印刷版(不能為手抄譜)的鋼琴樂譜一式兩份。
4.演唱(美聲)
⑴初試:演唱兩首歌曲(中外歌曲各一首,外國歌曲須用原文演唱)。
⑵復試:①考試內容要求與初試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復;②樂理、聽寫、視唱。
⑶備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氣質佳,善于表演。
5.演唱(民族聲樂)
⑴初試:演唱兩首中國民族聲樂作品(中國藝術歌曲、中國歌劇選段、傳統民歌、民族風格創作歌曲和戲劇曲藝唱段均可)。為拓寬民族聲樂男生聲部的選材,男聲可演唱一首外國作品替代上述中國作品一首。
⑵復試:①考試內容與初試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復;②樂理、聽寫、視唱。
⑶備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氣質佳,善于表演。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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