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3年高考音樂術科考試大綱(5)
(四)樂理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1.考試目的
樂理是考生的必考項。
通過測試考生所掌握的音樂基礎知識及其運用音樂基本理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鑒定考生是否具備進入高等院校音樂專業(yè)學習所必備的音樂理論基礎。
2.考試內容
(1)音律與記譜法(約占30%)
①音與音高:音列、音級及其分組等。
②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純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③音符與譜表:各種音符與休止符(含簡譜);譜表、譜號等。
④節(jié)奏節(jié)拍:各種節(jié)奏、節(jié)拍及其音值組合法。
⑤音樂術語和標記:常用的省略記號、演奏法記號、速度及力度標記、裝飾音和術語等。
⑥譯譜:五線譜與簡譜的互譯。
(2)音程與和弦(約占25%)
①音程:原位及其轉位的單音程、復音程;自然音程、變化音程;協(xié)和音程、不協(xié)和音程;等音程。
②和弦:原位及其轉位的三和弦、七和弦;等和弦。
(3)調式與調性(約占45%)
①調式:自然、和聲、旋律三種大、小調式和中國民族五聲性調式。
②調的關系:關系大小調、同宮系統(tǒng)各調、同主音調和等音調。
③調式中的音程及和弦:自然大、小調式;和聲大、小調式。
④調式變音與半音階:調式變音;調式半音階。
3.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形式。試卷滿分100分,其中選擇題和非選擇題各約占50%。考試時間90分鐘。
4.題型示例
詳見附錄四。
(五)視唱練耳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1.考試目的
視唱練耳是考生的必考項。
通過對音樂聽覺能力、視唱能力和音樂記憶力的測試,鑒定考生是否具備學習音樂的必備條件。
2.考試內容
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1)筆試部分(約占75%)
1)選擇題
音高限定在調號為一個升、降號的調性范圍內。
①音組:分解和弦及多音音組。和弦限定在原、轉位的大三、小三、減三和弦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范圍內;多音音組含變化音級。
②音階:自然、和聲、旋律三種大、小調式和中國民族五聲調式。
③和聲音程:八度以內的自然音程。
④和弦:大三、小三、減三和弦原、轉位以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
⑤旋律:單聲部。調式限定在自然、和聲、旋律三種大、小調式和中國民族五聲性調式(可含調式變音)的范圍內。節(jié)拍為、、、、拍子;節(jié)奏為常用節(jié)奏型。
2)聽寫題
調性范圍:一個升、降號以內的自然、和聲、旋律三種大小調式和中國民族五聲性調式。
①單音:相鄰音為單音程。
②和聲音程連接:調內自然音程及其性質。
③單個和弦:大三、小三、減三和弦原、轉位及性質;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原位及性質。
④節(jié)奏:節(jié)拍為、、拍子,長度為4至8小節(jié);節(jié)奏為常用節(jié)奏型。
⑤旋律:單聲部(可含調式變音)。節(jié)拍為、、、、拍子,長度為4至8小節(jié);節(jié)奏為常用節(jié)奏型。
(2)面試部分(約占25%)
視唱題:單聲部旋律一首(五線譜)。
范圍:調號為一個升降號以內的自然大、小調式,和聲、旋律小調式及中國民族五聲性調式,含調式變音;節(jié)拍為、和拍子;節(jié)奏為常用節(jié)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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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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