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3)
六、資格認定
特長生測試結論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類。
學校本著“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專業水平和各藝術團的需要,從“優秀”及“合格”考生中擇優選拔南京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候選人,在高考錄取時給予不同等級的優錄政策(具體內容以南京大學與考生簽訂的優錄協議為準)。
若考生所在省(區、市)組織藝術特長生統一測試,則考生必須參加并取得相應等級方可享受南京大學的優錄政策。
凡取得南京大學藝術特長生候選人資格的考生,需與南京大學簽訂書面協議,放棄簽訂則視為放棄候選人資格。
七、錄取
學校確定的藝術特長生候選人上報教育部陽光平臺和考生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院,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平臺集中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能錄取。
專業測試成績“優秀”者,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一本分數線即予以錄取;若高考成績達到南京大學投檔線則加30分參與專業選擇(江蘇省考生加15分)。
專業測試成績“合格”者,高考分數達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線以上,南京大學1:1投檔線下20分以內即予以錄取;若高考成績達到南京大學投檔線則加20分參與專業選擇(江蘇省考生加10分)。
注: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2B.
八、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選拔過程并接受社會投訴。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并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南京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藝術特長生招生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招辦)、89680320(團委)
傳真電話:025-83592888
監察電話:025-83592586
E-mail: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漢口路22號南京大學學生工作處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93
十、本簡章解釋權屬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
南京大學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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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藝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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