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化學考試中最容易丟分的30個小細節(2)
11.描述實驗現象要全面,陸海空全方位觀察。
12.表示物質的量濃度不寫C(HCl),失分。
13.氣體溶解度與固體溶解度表示方法、計算方法混為一談。(標況下,將20L氨氣溶解在1L水中,……)
14.表示離子電荷與元素化合價混為一談。
15.原電池正負極不清,電解池、電鍍池陰陽極不清,電極反應式寫反了。
16.求“轉化率”、“百分含量”混淆不清。
17.兩種不同體積不同濃度同種溶液混和,總體積是否可以加和,要看題目情景和要求。
18.化學計算常犯錯誤如下:①分子式寫錯②化學方程式寫錯或不配平或配平有錯③用關系式計算時,物質的量關系式不對,以上情況發生,全扣分④分子量算錯⑤討論題,缺討論過程,扣相當多的分⑥給出兩種反應的量,不考慮一反應物過量(要有判斷過程)⑦要求寫出計算規范過程:解、設未知量、方程式或關系式,計算比例關系、比例式主要計算過程、答、單位、有的題目還要寫出推理過程,不要省略步驟,計算過程要帶單位。注意題中對有效數字的隱性要求。
19.推斷題。請注意根據題意,無機物、有機物均應考慮(全面,綜合)。
20.要注意試題中小括號內的話,專門看。
(責任編輯:韓志霞)
分享“盤點化學考試中最容易丟分的30個小細節”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