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海洋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章程(2)
2013-01-07 15:03:45
來源:育路高考網
九、選拔程序和錄取辦法 | 1.考生必須通過我校組織的體育專項測試,還必須通過2013年考生所在省(市)統一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 2. 經我校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的一級運動員及以上考生,需通過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二級運動員必須參加2013年的全國高考文化考試,成績達相應標準;。 3. 我校根據考生在我校的專項運動水平測試結果,按照測試成績高低排序,根據上海海洋大學高水平運動隊建設的實際需要,確定預錄取高水平運動員名單,同時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
十、投訴、監督 | 投訴監督電話:021-61900294 | |
十一、收費標準 | 學 費:每生每學年50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元;報名費:20元/人,滬價費〔2006〕005號、滬財預聯〔2006〕1號;體育專項測試費:200元/人,滬價費〔2006〕005號、滬財預聯〔2006〕1號。 | |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海洋大學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上海海洋大學”本科畢業文憑。 | |
十三、聯系電話 | 上海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 021-60866190轉5796 | |
十四、學校網址 | http://www.shou.edu.cn |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1 1.幫助申請國家助學貸款;2.提供勤工助學崗位;3.設立多項獎學金。 | |
十六、其他須知 | 1. 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嚴格按教育部2013年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未盡事宜以教育部文件規定為準; 2. 我校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須與學校簽訂培養協議,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有關規定,服從安排,參加學校組織的有關體育訓練和比賽活動,承擔個人應盡的義務,同時享受應有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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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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