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南大學藝術類專業本科招生簡章(5)
五、專業成績查詢
考生可于2013年4月10日后,登陸“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專業考試成績。同時,江南大學將面向合格考生發放《江南大學2013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于2013年4月20日前寄出。
六、志愿填報說明
1、考生填報江南大學志愿,必須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文件的規定;
2、考生填報的藝術類專業志愿以其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考生填報的高考志愿信息為準;
3、已取得學校美術設計類合格證且第一志愿報考江南大學的考生,須于2013年6月28日前登陸“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填報專業志愿(應與高考志愿相同,如不同以高考志愿為準),未能及時填報的視為專業服從調劑;
4、江南大學外語教學為英語,不為考生單獨開設非英語語種課程,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志愿。
七、錄取方法
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文、理兼收。不分文理,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文化和專業滿分均按750分計算(音樂學專業除外)。
3、考生須第一志愿報考江南大學,政治思想、體檢、專業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區)藝術專業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編導專業文化分自行劃線),并經所在省級招辦核準。
4、各專業錄取方法:
美術設計類
① 按照總計劃數,依據綜合分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綜合分=專業總分+文化總分。
② 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按專業分擇優錄取。
③ 專業總分前15名者,優先錄取并滿足第一專業志愿。
服裝與服飾設計(時裝表演)
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按專業分擇優錄取。綜合分=專業總分+文化總分。專業總分前3名者優先錄取。
舞蹈編導
文化分須達到江南大學自行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分相同按文化分擇優錄取。
音樂學
按照省級招辦投檔的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分相同按文化分擇優錄取。
5、按照教育部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出,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責任編輯:韓志霞)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