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異地高考大限已過 四地方“爽約”
2012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臺異地高考具體辦法。“大限”時間已過,截至目前,西藏、海南、青海和天津四地“爽約”,仍未公布異地高考政策。
異地高考方案四地“爽約”
元旦前后,各省區市“異地高考”方案密集出爐。據媒體公開報道,目前僅西藏、青海動態未明,天津稱政策正在抓緊制定,海南則表示已基本完成方案論證工作,將于近日正式通過并向社會公布。
根據各地已出臺的相關政策,黑龍江、安徽、重慶、河北、湖南、吉林、遼寧、浙江、江蘇、河南、云南、湖北等地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今年即可在當地參加高考。
多地方案均在2013年高考報名結束后才出臺,隨遷子女要在當地參加高考,需進行補報名。湖北、河南、江蘇、吉林、遼寧、湖南、河北、重慶、安徽、云南等地明確將為符合條件的考生補充報名。
其中,云南隨遷子女今年雖可就地參加高考,但報考方案仍與戶籍密切掛鉤。報考三本院校及高職高專院校基本無門檻,如要報考云南省屬院校、無障礙參加高考及錄取,條件中均包含戶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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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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