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報名公告(4)
五、考生需提交的報名材料
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和法定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本人的法定監護人屬駐瓊部隊現役軍人、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為引進的優秀人才或僅可報考本科三批和高職專科學校的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考生本人與其法定監護人的“常住人口登記卡”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監護人所在單位或街道、村委會出具并經戶籍管理部門確認的證明兩者關系及說明“常住人口登記卡”不在同一戶口簿上原因的證明書。
外國僑民提交《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和本人護照。
考生的法定監護人屬養父母的,需提交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或人民法院變更監護人的裁決書的原件、復印件。
(2)本人和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本人的法定監護人屬駐瓊部隊現役軍人的可提交軍官證、警官證、士官證、文職干部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復印件。
僅可報考本科三批和高職(專科)學校的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考生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與參加基礎會考時填報的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交所在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更改姓名和更改身份證號碼的證明。
(3)本人的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尚未領到畢業證書的應屆考生,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其中,本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應屆考生由畢業學校向所屬市縣招生辦出具統一編制的畢業生名冊。
(4)《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報名材料清單及誠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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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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