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海南高考申請加分和優先錄取需提交的材料(2)
1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教育部主辦的美術、音樂、書法、節目主持人比賽中獲個人項目比賽三等獎以上的應屆畢業考生,需提交教育部頒發的證書原件、復印件。
1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海南省教育廳組織或參與組織的美術、音樂、書法、節目主持人比賽中獲個人項目比賽二等獎以上的應屆畢業考生,需提交《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獲省級以上美術、音樂、書法、節目主持人比賽優勝者審核表》及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
1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稱號的應屆畢業考生,需提交省教育廳頒發的證書原件、復印件(2013年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稱號的應屆畢業考生可不提交)。
14.烈士子女,需提交原法定監護人的《烈士證明書》原件、復印件。
15.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需提交榮譽證書原件、復印件。
16.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軍人,需提交立功證書原件、復印件。
17.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需提交縣級以上民政部門頒發的《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原件、復印件。
18.駐三沙部隊半年以上且到高考報名時仍在三沙部隊工作的官兵子女,需提交法定監護人所在駐瓊部隊副軍級以上單位的政治部出具的證明書(證明考生法定監護人在三沙部隊工作的起始時間)。
19.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我省少數民族聚居市縣或少數民族聚居鄉鎮、且在這些地區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同時在這些地區的市縣報考的少數民族考生,需提交縣級以上民族宗教事務管理部門審核辦理的《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少數民族聚居市縣聚居鄉鎮的少數民族考生審核表》。少數民族聚居市縣為:三亞市、五指山市、保亭縣、瓊中縣、白沙縣、陵水縣、昌江縣、樂東縣和東方市。少數民族聚居鄉鎮為:儋州市的藍洋鎮、南豐鎮、雅星鎮;瓊海市的會山鎮;萬寧市禮紀鎮的原新梅鄉、長豐鎮的原牛漏鎮以及南橋鎮、三更羅鎮和北大鎮(含祿馬鄉);屯昌縣的南坤鎮。
20.少數民族聚居鄉鎮的漢族考生,需提交縣級以上民族宗教事務管理部門審核辦理的《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少數民族聚居鄉鎮漢族考生審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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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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