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林業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3)
三、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評審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初審合格考生名單。申請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初審狀態及測試通知,我辦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相關事宜。
2、復試:初審合格考生到北京林業大學參加復試,測試形式為筆試、面試、徒手畫。其中,以第1條申請的考生進行筆試和面試;以第2條申請的考生進行筆試和徒手畫加試。
(1)筆試:筆試由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五所學校聯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同一時間進行考試。學生只能參加上述一所學校組織的考試。筆試內容為數學、能力測試,均無相應考試大綱。
(2)面試:筆試當天進行,由專家組進行分組面試。
(3)徒手畫加試:筆試當天進行,內容為鉛筆素描風景畫。
3、資格確定:按照筆試成績確定獲得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入選考生分為A、B兩檔,分別享有相應的專業加分政策;面試成績、徒手畫成績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面試成績、徒手畫成績優秀的B檔考生視同A檔,享受A檔考生相應的加分政策;面試成績、徒手畫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的入選資格。入選名單在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公示,并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生機構公示備案。
四、錄取辦法
1、報考要求:取得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的考生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資格,參加全國統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填報北京林業大學;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須按省級招辦的相關要求填報志愿。
2、成績要求: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且身體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我校審查錄取。
3、專業確定:考生須在所在省級招辦公布的北京林業大學本年度有招生計劃的專業范圍內選擇,進行專業志愿填報,并服從專業調劑。
(1)錄取專業時,A檔考生在其高考成績(750分制,下同)上加20分、B檔考生在其高考成績上加10分參與專業選擇,專業級差為3,1,0.對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但加分后仍未達到我校在本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檔線或所報專業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專業。
(2)考生只能報考相應申請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如報考規定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者,取消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以實際考分按統招生條件決定是否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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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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