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復旦大學自主選拔錄取非蘇浙滬招生簡章
為了貫徹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目標,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推進中學素質教育深入實施,引導樹立全面發展的育人觀,根據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復旦大學人才培養的特點和著力培養“各行各業領袖與領軍人才”的培養目標,經教育部批準,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2013年復旦大學繼續招收學科特長突出、具有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作為自主選拔錄取候選人,并歡迎各中學繼續向我校推薦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推薦對象及條件
推薦生:學科特長突出、具有創新潛質的非蘇浙滬籍高中畢業生(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蘇省考生自主選拔錄取方案見《復旦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招生簡章》)。
二、招生計劃和專業
招生計劃數不超過我校2013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招生專業以文、理、醫相關基礎和應用學科為主。
三、招生錄取方法與程序
1.凡符合本簡章測試對象規定并且接受本簡章選拔辦法與程序的考生,按要求在復旦大學招生網(www.ao.fudan.edu.cn)網上報名系統中填寫、下載相應表格。
2.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對報名者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審核通過的“推薦生”獲得參加“復旦水平測試”(測試科目為“綜合”)的資格,根據筆試成績按文理和醫學類分別劃線確定面試名單。
3.我校組織專家組對通過筆試的“推薦生”進行面試,依據面試成績確定自主選拔錄取的入選考生名單。
4.招生辦公室將入選考生名單報送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審核,并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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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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