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2013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實施辦法(3)
五、錄取辦法
簽約認定的高水平運動員須在戶口所在地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第一批次(重點批)一志愿(平行志愿A志愿)填報上海外國語大學。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時,予以錄取。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其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時,予以錄取。
簽約認定的高水平運動員中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之一的考生,可申請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我校將根據考生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確定單獨考試名單。通過我校單獨考試的考生,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核準后,辦理錄取手續;考生也可選擇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六、監督機制
1.高水平運動員測試選拔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2.學校紀委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監督電話:021-65422784。
七、咨詢方式
上外招生辦公室:021-55386006、55381647
上外體育教學部:021-35372986、67701408
E-mail:zhangjing5138@sina.com(棒球);wangjun701011@sina.com(棒球);ysun@shisu.edu.cn(圍棋)
八、本實施辦法經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由招生辦公室和體育教學部負責解釋。若教育部調整2013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政策,本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將按教育部最新政策調整。
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外國語大學體育教學部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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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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