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師指導:高考語文文言文的四大表達技巧
文學作品的表達技巧,是指作家運用了哪些寫作原則、規律和方法來塑造文學形象和表現作品的內容的。具體來說,對文章的表達技巧的分析主要指:一是作家在表達方式運用上的技巧和文體知識運用方面的技巧,二是修辭手法的運用和其他相關寫作方面的技巧。
從高考試題來看,對表達技巧的考查不但要求學生判斷某種表達技巧是什么,而且要求賞析其表達的作用。
(一)敘述人稱
1.第一人稱:敘述親切自然,能自由地表達思想感情,給讀者以真實生動之感。
2.第二人稱:增強文章的抒情性和親切感,便于感情交流。
3.第三人稱:能比較直接客觀地展現豐富多彩的生活,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反映現實比較靈活自由。
(二)敘述方式
1.順敘:能按某一順序(時間或空間)較清楚地進行記敘。
2.倒敘:造成懸念,引人入勝。
3.插敘:對主要情節或中心事件做必要的鋪墊照應,補充說明,使情節更加完整,結構更加嚴密,內容更加充實豐滿。
4.補敘:對上文內容加以補充解釋,對下文做某些交代。
5.平敘:俗稱“花開兩枝,各表一朵”,(指敘述兩件或多件同時發生的事)使頭緒清楚,照應得體。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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