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4年高考普通類專業錄取照顧政策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了《四川省2014年高考招生錄取照顧政策》,對比今年的高考錄取照顧政策發現,其中增加了“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另外,省級優秀學生的加分從20分降為了10分,而省級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將不再享受加分照顧。按照規定,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不累加。
普通類專業錄取照顧政策
1.退役軍人、殘疾軍人、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教育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協主辦的全國中學生學科(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下同)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等獎者加10分,獲得全國決賽二、三等獎者加5分。
3.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教育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協、教育部等主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者,以及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加10分。
4.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教育階段獲省教育廳表彰的省級優秀學生加10分。
5.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
6.對德智體全面發展,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可享受以下錄取照顧政策:
(1)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國家有關部委授予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的考生加10分;
。2)獲得縣(市、區)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公民”稱號的考生加10分,獲得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勇士” 稱號的考生加15分,獲得省人民政府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為英雄”考生加20分;
。3)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跡者,經省錄取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可在20分以內加分。
7.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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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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