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高考“破冰”關鍵是利益讓渡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憲法學會副會長張千帆日前解析“北京等地一些家長反對異地高考”現象時說:“分省指標這個體制存在好幾十年,各地家長也就習以為常,把這種習慣當做自己的一種權利。”
異地高考是教育公平性破冰邁出的重要一步,正是基于教育平權需求,十八大報告中指出“積極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與過去相比,“義務”二字的消失,意味著從就學層次上,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乃至高等教育階段的大門,都要向農民工子女平等敞開。放開異地高考是落實平等教育的大勢所趨,任何個人都不能阻撓。
平心而論,讓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享受與城里孩子一樣的高考,這一要求并不過分。外來人員是城市建設與發展不可或缺的因子,城市失去他們就無法正常運轉,他們跟城里人一樣都在納稅,他們與城里人一樣同吃同住同工作,甚至工作更辛苦。換位思考,他們的子女跟城里人一樣希望與父母在一起生活,一樣希望能在父母所在城市學習、得到照顧,這是人之常情。
盡管政策指明方向,也有現實需求,但是像“北上廣”還是采取審慎的態度,并明確表示暫不放開,也就意味這些地區外來人口孩子還是回原籍高考。客觀說,京滬穗是目前國內流動人口最多,同時也是教育特權最為“發達”的地區。異地高考勢必沖擊到當地居民甚至教育部門的利益,關系到地方教育與經濟的承受力以及城市功能定位、產業結構布局,還關系到外來人員的結構布局與地方經濟需求。相信近期教育主管部門分赴這些“熱點地區”督促指導落實方案,會取得根本性的突破。
其實,在流入地生源和外來生源之間合理分配資源,達成當地居民、教育管理者和外來人口間的共識,是異地高考制度能否推進教育利益格局調整,取得理想效果的關鍵。筆者以為,作為少數利益受損的人群,應本著服從大局的精神,在社會公平的基礎上憑良心讓渡一些利益。同時,“北上廣”等地區在招生計劃的統籌方面,可以根據高考報名人數的情況,通過增加錄取總量的方式,來平衡多方利益。
當然這僅是教育平權治標之策,從根治的角度,筆者以為,一方面應加大教育投入,縮小教育資源分布的地區差距,積極推動教師流動制,讓優質師資到教育資源匱乏地區支教,從而確保各地生源所接受教育的相對公平。
另一方面,教育要徹底實現公平,應跳出高考的框框條條,充分賦予高校和學生自由選擇空間,參照國際做法,中學畢業后參加會考,憑借會考成績參加大學的自主招生,把會考成績和面試成績并排后按分數由高到低錄取。好的大學,如985院校可以采用組團聯合招生的方式,而且允許一年設置多次這類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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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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