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學2013年藝術(shù)特長生招生簡章(2)
四、測試程序
1.我校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zhì)教育基地將對考生郵寄的報名表和材料進行初審,考生初審結(jié)果將于2012年12月28日在我校招生網(wǎng)上公布。初審合格的考生務必在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6日期間登陸我校報名系統(tǒng)(用戶名、密碼與初始報名時相同)進行參加考試確認,并務必通過網(wǎng)絡繳納考試費用。完成繳費的考生于2013年1月13日報到,并于報到當天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yè)測試。未按時確認參加考試或繳納考試費用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和退出選拔程序。
2.我校按照參加復試考生專業(yè)測試成績劃線,確定通過復試考生名單、專業(yè)測試鑒定級別和優(yōu)惠檔次(請參考本簡章第六項的第2小項)。復試結(jié)果將于2013年1月14日下午14:00在報名現(xiàn)場公示,通過復試的考生與招生辦公室進行簽約。請考生自行查詢,學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形式通知本人
3.對于通過藝術(shù)特長生復試的考生,經(jīng)學校招生工作領(lǐng)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報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將獲得2013年北京化工大學藝術(shù)特長生資格(以下簡稱“入選考生”)。
五、專業(yè)測試
1.測試內(nèi)容
(1)舞蹈類:自選舞蹈表演、基本功、模仿。
(2)聲樂類:自選曲目表演(1-2首)、視唱練耳(簡譜或五線譜)。
(3)器樂類:自選曲目演奏(1-2首)、視奏(西樂五線譜、民樂簡譜)。
(4)繪畫類:中國畫考生當場創(chuàng)作一幅作品;油畫考生當場考核素描。
(5)書法類:考生當場任選一種書體測試。
2.測試用具、樂器及伴奏
(1)自帶服裝、樂器(鋼琴除外)、伴奏帶、道具等演出物品以及鋼琴伴奏員;
(2)西樂不允許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聲樂、民樂可自帶伴奏員(民樂伴奏人員限2人內(nèi));
(3)書畫類考生自備書畫用具(毛筆、鉛筆、橡皮、顏料等),學校提供紙、墨、毛氈。
3.考生報到和參加專業(yè)測試時須持有本人身份證。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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