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藝考美術統考注意事項
一、總則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專業省統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考試仍實行全省統一考試的管理體制,遵循科學、公平、安全、準確、規范的原則,貫徹“依法治考,從嚴治考”的方針,由全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實施考試、統一評卷。為進一步規范專業省統考工作,使考試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科學化,結合美術類專業考試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二、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省級領導小組及職責
省招辦下設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以下工作:
1.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制訂《河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統考考試實施細則》及相關文件;
2.河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省統考的命題、制卷、試卷發放管理等工作;
3.指導與協調省轄市及重點擴權縣(市)招辦的考務工作;
4.專業省統考的評卷組織與管理工作;
5.專業省統考的成績統計、考生的分數復核等工作;
6.對違紀舞弊事件提出處理意見等。
(二)考區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以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為考區,成立考區專業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由本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辦公室負責人任主任、副主任,負責以下工作:
1.領導、組織、管理本考區的專業考試實施;
2.考點的選定、考核工作;
3.考點監考及其他工作人員的選聘工作;
4.試卷(題)的運送、保管、收發及安全保密工作;
5.考區考試所需物品、材料的準備工作;
6.對考生違紀舞弊事件的調查、取證、核實、上報工作;
7.考試期間重大問題的處理;
8.完成省級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考點及其職責
考區設若干考點,考點設置在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所在地,在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以下工作:
1.規劃、組織并按要求實施專業省統考的準備及各項考務工作;
2.試卷(題)在考點的保管、保密與安全工作,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并處理考試期間發生的各種重大問題;
3.考點所有工作人員的培訓;
4.組織考生有序進入和離開考場,切實維護考場秩序;
5.各考場試卷(題)及有關材料的回收、驗收工作,確保準確無誤;
6.按要求設置公告欄、考點平面圖,及時向考生公布考試的有關規定、考試紀律和考試要求;
7.按要求設置考務、宣傳、保衛、后勤、醫療等若干小組,分管有關工作,以保證考試正常實施;
(責任編輯:韓志霞)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