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3年普通高考報名細則公布
11月20日,西寧市招辦向社會公布青海省2013年普通高考報名相關事宜。除公布報名時間外,還詳細公布了報名辦法、報名要求等相關報考信息。
報名辦法
戶口在就讀中學所在州(縣)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初審報名,再由考區招辦復審;省內跨州(縣)借讀高中畢業生,回戶口所在州(縣)招辦報名(西寧市四區內的應屆畢業生在就讀學校報名);往屆畢業生和省外借讀高中畢業生到戶口所在州(縣、區)招辦報名。
報考對口高職的“三校生”、應屆畢業生在就讀學校報名,由學校負責考生在青考試資格初審,由學校所在轄區招辦終審并安排考場。往屆畢業生到戶口所在地招辦報名。
省內應屆高中畢業生不準在非戶籍地報名;省外借讀高中畢業生不準在省內中學報名;往屆高中畢業生不準在補習學;蛟厴I中學報名。
報名所需材料
考生要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就讀高中學校證明。往屆畢業生還要提供在補習學校表現證明(在家復習的由家長單位證明)、以往在青海省參加高考的檔案。
應屆畢業生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戶口簿由所在中學收齊后交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集中審查蓋章;往屆畢業生、省內跨州(市、縣)就讀高中畢業生、省外借讀高中畢業生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戶口簿由考區招辦收齊后交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審查蓋章。后由考區招辦作出復查結論。
報名時要對考生現場拍照采集圖像信息。不準翻拍照片、不準粘貼電子照片、不準復制會考庫照片。同一考生在不同考區重復報名,取消考試資格。
居民戶口簿須是公安部門入網打印本。凡曾經從省外遷入我省的戶口,必須提供考生及家庭成員從省外遷入青海省的準遷證、遷移證復印件,落戶派出所和批準落戶的州(市)、縣(區)公安局加蓋戶口專用章。將戶口遷移手續中的“非直系親屬”關系在居民戶口簿上變更為“直系親屬”關系的,不予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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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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