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內蒙古高考報名時間:12月1日-12日(6)
科類代碼與報考類別的對應關系如下:
科類代碼
1普通文科、蒙授文科
3漢授美術(文)、漢授音樂(文)、其他藝術(文)、
蒙授美術(文)、蒙授音樂(文)、蒙授其他藝術(文)
4漢授體育(文)、蒙授體育(文)
5普通理科、蒙授理科
7漢授美術(理)、漢授音樂(理)、其他藝術(理)、
蒙授美術(理)、蒙授音樂(理)、蒙授其他藝術(理)
8漢授體育(理)、蒙授體育(理)
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各報考類別對應科類代碼一律為9.
如: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某考生參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考普通理科,順序號為0001,其科類代碼為5(普通理科),考試類型代碼為1(秋季統考),其考生號應為:“13150102150001”。如為單獨考試則其考生號可變為“13150102950001”。
4、采集考生筆跡信息
在照相確認考生信息期間,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要指導考生在《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的指定區域內按要求書寫指定文字(其中報考蒙授類別的考生須用蒙文書寫),用以采集考生本人的筆跡信息。考生報名結束后,對考生筆跡信息進行相應處理,將其按要求采集到計算機中作為考生基礎信息,以便今后的相關核查比對。
5、各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審查考生戶口簿原件。對本人戶口遷入我區的考生,打印《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學籍審查表》,由考生網上預報名所填簡歷中高中階段就讀學校和該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驗學籍是否滿兩年(截至2013年4月1日);截至2013年4月1日,考生戶籍變更不足兩年的,打印《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戶籍審查表》,由公安部門通過戶籍管理系統逐一審驗;考生本人系少數民族而其父母親均非少數民族的,各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打印《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份核查表》,由公安、民族等相關部門進行核查。
考生報名信息將與高中學籍注冊信息、往年的報名信息和公安系統的戶籍信息進行校驗。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還將公示各學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數據,以接受社會監督。若發現有弄虛作假現象,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根據校驗和檢舉情況,對需要重新審查報名資格的考生再進行資格審查,此項工作將在2013年1月15日前完成并向各盟市下發核查數據。
6、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考生報名信息庫中的數據,用激光打印機打印考生《報名登記表》、《外語口試成績登記表》、《享受政策性照顧分數審核表》。其中《報名登記表》需由考生本人校對、確認簽字。
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審查考生基本信息和報考信息,包括戶口所在地、民族、身份證號、政治面貌、畢業類別、畢業學校、外語語種、考何民語、考試類型、報考科類、考生類別、考生特征、本人簡歷、家庭主要成員信息等內容。
校對中發現的錯誤要及時修改,修改后再由考生本人校對、確認,直到全部信息正確為止。經考生本人校對、確認簽字的《報名登記表》裝入考生檔案,《考生預報名表》留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保存備查。《考生報名登記表》一經簽字確認,考生身份證號等考生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本人校對、確認不認真或委托他人簽字確認造成信息錯誤,影響考生參加考試、錄取、入學注冊等,責任自負。
7、凡報考美術類、音樂類、其他藝術類和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類的考生,必須憑我區統一發放的《專業考試準考證》參加相應的專業考試統考或者到有關招生院校(或其指定地點)參加專業考試(簡稱校考)。未持《專業考試準考證》參加統考或校考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
《專業考試準考證》在考生報名結束時發給考生,美術類、音樂類考生的《專業統考考試通知單》由施考學校在12月20日以后打印并加蓋公章后于考前發放給考生本人。
8、參加高水平運動員、保送生、藝術特長生、自主招生錄取考生須持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打印的《單獨招生加試準考證》參加院校組織的加試,考生參加加試報名時一定要給學校提供考生號,錄取院校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信息中要包含考生號,否則不予認定。
9、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可于2013年4月20日左右下載本盟市全部考生的報名信息,完成考場編排的各項相關工作。
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考生人數設置考場、制作考場設置數據庫、編排考場。編排考場時生成考生座位號,考試時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座位對號入座。
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各科類考生均不得安排在職業中學參加考試。
盟市編排考場后,生成本盟市報名信息庫,在規定的時間通過互聯網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經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驗收合格后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方可打印考生《準考證》、桌簽、座次表及各種統計表、冊。
(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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