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2013自主招生簡章(4)
八、錄取辦法(一)收到中央財經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條件,按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參加高考,且第一志愿報考中央財經大學。
(二)A、B、C、D類專業的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分別達到中央財經大學在當地同科類調檔線下5分、10分、20分、30分,且不低于當地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中央財經大學將予以錄取。
參加特長測試并取得特長類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達到中央財經大學在當地同科類調檔線下30分,且不低于當地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中央財經大學將予以錄取。
所有享受自主選拔錄取優惠政策的資格考生進校后不享受學校轉專業政策。
(三)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的專業依據《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中認定的專業進行錄取。
自主選拔錄取與第一批次錄取同時進行的省份,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達到中央財經大學在當地同科類調檔線的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的專業按照學校招生規定參加正常專業錄取,考生可在所錄專業與自主選拔錄取認定的專業中選擇其一。
九、監督機制(一)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二)自主選拔錄取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三)學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認定資格及所在中學三年內的推薦資格。
十、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時間表(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2年12月2日至12月16日(二)申請材料遞交截止時間:2012年12月16日(以寄出郵戳為準)
(三)網上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13年1月10日后(四)網上繳費時間:初審通過后在系統提示的規定時間內繳費(五)測試時間:2013年2月25、26日
(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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