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高校困難大學生入學獲全程資助
陜西省各高校從秋季開學起,將建立家庭經濟特困學生全程全部資助制度,設立特困生資助專項經費,并在評選國家獎助學金、提供勤工助學崗位時,優先向特困生傾斜。這是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的。
據省教育廳統計,目前陜西省高校在校家庭經濟特困學生約84000人。省教育廳要求,秋季新學年開始,各高校要對本校特困生徹底摸底調查,全面準確掌握特困生基本情況,不遺漏一個特困生。對了解掌握的特困生名單,要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學生,建立家庭經濟特困學生檔案專柜,實行專人管理。
按照建立家庭經濟特困學生全程全部資助制度的要求,各高校每年要從提取的6%事業收入中,按特困生人數提取一定數量的經費,專門作為特困生在校期間資助經費。各高校在評選國家獎助學金時,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向特困生傾斜,在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時,也要優先考慮特困生。
在新生入學開通“綠色通道”時,要對未辦理助學貸款的特困生,優先辦理入學手續。堅決杜絕因交不起學雜費而拒學生于校門之外的現象。同時,鼓勵社會有識之士建立各種用于特困生的基金,采取“一幫一”、“多幫一”等獻愛心形式,廣泛開展扶貧幫困活動。
特困生認定按照《陜西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暫行辦法》標準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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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生如何認定
根據陜西省相關認定辦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為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和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一般困難學生:學生本人或學校能夠證明學生難以支付學習費用、學生基本生活費用低于學校所在地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學校學生日常平均消費水平,且有下列情況之一,可認定為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
父母一方或雙方下崗(失業)的;
家庭成員中有兩個以上正接受非義務教育的;
家庭成員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額醫療費用的;
家庭因突發性變故造成人身及財產重大損失的;
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的;
父母離異導致家庭經濟收入明顯下降的;
其他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
特別困難學生:
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孤兒、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
父母重病或單親且來自貧困及邊遠地區的學生;
學生家庭所在地區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或突發性災禍,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其他無經濟來源支持正常學習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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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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