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江西高招錄取6日開始 將爭取外省名校預留計劃
7月5日,江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動員大會在南昌舉行。從會上獲悉,2012年江西高招錄取將于7月6日正式開始。高校若違反招生規定,下年度將限制或暫停其在贛招生;對于考生弄虛作假違規錄取,將堅決取消錄取資格;同時,江西還將爭取外省二本以上高校尤其是名牌大學在江西省投放預留計劃的工作。
高校違反招生規定下年度將在贛限制或暫停其招生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江西將對違反招生工作規定的高校給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暫停招生的處理,并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
動員大會要求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執行教育部辦公廳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來源計劃管理辦法,未經教育部允許,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未經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公布計劃的高校,不得在江西省開展錄取工作。
考生弄虛作假違規錄取將被堅決取消錄取資格
同時,對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和違規錄取的考生,一經調查核實,堅決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考生的違規事實必須計入其高考(微博)誠信電子檔案;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江西將爭取外省高校和名牌大學投放預留計劃
另外,動員大會還要求按照“集體議事、公開透明”的原則,做好爭取外省二本以上高校尤其是名牌大學在江西省投放預留計劃的工作;同時認真審核計劃來源,防范和打擊以所謂爭取高校招生計劃、指標、名額,幫助辦理錄取為名的詐騙活動。
2012年高招嚴禁降低標準指名錄取考生
此外,動員大會要求嚴格執行錄取標準。要嚴格按照考生成績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在錄取過程中,要始終如一嚴格把握各層次錄取控制分數和院校投檔線,切實維護其嚴肅性和權威性,確保不錄取一名不合格考生。
嚴禁高校利用調整計劃降低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嚴禁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為爭取調整計劃隨意放寬錄取政策或降低分數要求。嚴禁高校超出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核準的錄取名冊范圍違規發放錄取通知書。
省內所有高職(?)層次和民辦本科層次院校錄取通知書統一印刷
據了解,今年江西省所有高職(?)層次和民辦本科層次院校在省內外招生的錄取通知書繼續由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印制,同時繼續設置“新生電子照片欄”和防偽標志,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的式樣和編號都將在江西教育網和江西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布,從源頭上規范高職(?)、民辦院校招生行為,杜絕無序招生、虛假招生。
未實行平行志愿批次的錄取將執行“三分之一”錄取原則
會議還要求嚴格執行錄檢原則。其中,錄檢組審核考生的退錄情況,要嚴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在投檔范圍內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錄取何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對未實行平行志愿批次的錄取,即提前批次和高職(?)批次要求執行“三分之一”的原則:對排名前三分之一的考生原則上不退檔;對中間三分之一的考生盡量不退檔;對最后三分之一的考生由高校擇優自主確定是否錄取,遺留問題由學校負責解釋。
同時,要嚴格執行“高校不能以‘考生自愿放棄’為由退檔”、“考生不能以‘自愿放棄’為由退檔”、“考生不能以‘自愿放棄’為由要求院校退檔”的原則,切實維護高考志愿填報的嚴肅性和考生切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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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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