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高考錄取政策問答之撤銷志愿
能申請撤銷志愿嗎?有什么要求?
(1)5月初填報的志愿可申請撤銷,7月30日-8月1日第二次填報的志愿不再受理撤銷。
(2)撤銷志愿時,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考生和家長簽名;憑考生身份證或準考證及本人成績通知單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市教育考試院(欽州南路500號)辦理撤銷志愿手續。
(3)必須在每批錄取前提出撤銷志愿才有效。志愿一旦撤銷,5月所填報的志愿表中自申請撤銷的批次以下志愿將全部被撤銷,但不影響考生再填報高職(專科)志愿。
撤銷志愿的截止時間?
第一批本科撤銷志愿截止時間為:7月9日11:00。
第二批本科撤銷志愿截止時間為:7月17日11:00。
志愿撤銷后能申請恢復嗎?
不能。請考生在撤銷前一定要慎重考慮。
撤銷第二批本科志愿后,還能參加7月下旬的高職(專科)志愿填報嗎?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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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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