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否認所屬機構收費授予中學證書
近日,一自稱“教育部全國高等教育數據統計中心”的機構給一些中學發通知,稱繳納費用可授予所謂“211工程大學生源基地”的證書和銅匾。昨天,教育部聲明,教育部所屬機構中沒有這個中心,也沒有舉辦過類似的活動。
清華招辦最早發聲明“打假”,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接到多所中學來電,舉報近期接到名為“關于申報全國重點大學暨‘211工程’大學生源基地的通知”的文件。清華招辦稱這條通知不實,提醒各中學擦亮眼睛,明辨真偽。昨天,教育部也給出了權威的聲明,表示這項活動涉嫌詐騙,希望有關地方和單位不要輕信此類通知或活動,對其所涉及的經濟詐騙等行為,要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依法查處。
根據所謂的“教育部全國高等教育數據統計中心”發的通知,他們決定對在2009年至2011年連續3年為各重點大學輸送過大批生源的高中,授予“全國重點大學暨‘211工程’大學生源基地”的榮譽證書和銅匾,符合條件的高中可向該中心申報。
所謂的“輸送大批生源”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其一即可:每年度被自主招生“三個聯盟”高校錄取10人以上;每年度被“教育部直屬”高校錄取30人以上;每年度被“211工程”高校錄取50人以上。據了解,能夠滿足這些條件的中學,全國不在少數。
根據通知要求,申報及其他費用為300元,核查數據費用為每年1200元。而且該“中心”所留的地址也是教育部所在的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但是卻沒有注明確切門牌,所以電話也不能接通。
通過網上搜索發現,四川雙流縣中學、重慶市奉節中學、浙江省臺州一中、廣東實驗中學等不少外地中學在學校網站上稱獲得該證書并作為喜訊張貼,比如在廣東實驗中學的證書上發現,該“中心”的證書的落款時間為2011年5月,說明該“中心”從事這項活動最少有半年時間。
(責任編輯: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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