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2高校藝術類招生校考的通知
有關藝術類招生的省外普通高校:
根據教育部藝術類招生有關文件精神,凡符合規定需在浙江省設點組織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高校,請填寫《2012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設點登記表》(見附件),并于2011年12月25日前報我院,我院將根據今年教育部藝術類招生文件精神和我省規定,經審核同意后具體安排設點事項。
浙江省規定,凡報考美術類專業校考(專業考試科目包含素描、色彩、速寫三門中兩門及以上科目的專業)的考生,均須先參加浙江省美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學校在接納考生專業校考時,須審核確定考生具有《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2012年浙江省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合格證》(將于2012年1月中旬核發)后,方可辦理專業校考報考手續;報考其他藝術類專業校考的,僅憑《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即可報考。
經我院審核同意設點的高校,在專業校考后,須通知合格考生按浙江省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填報志愿。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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