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戲劇學院播音與主持專業錄取規則
根據教育部學生司關于普通高等藝術院校招生的相關規定,上海戲劇學院自行劃定藝術類專業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英語、語文等單科的分數線,詳見各專業考試規程具體要求),凡上海戲劇學院專業考試合格,在自定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線上的考生分別按以下辦法錄取:
1、表演(戲劇影視、音樂劇、喜劇、京劇、昆劇、木偶皮影、京昆器樂與民樂、古典舞、民間舞、芭蕾舞、國標舞)、舞蹈編導、導演(戲劇影視、戲曲導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文學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其中:表演(戲劇影視、音樂劇、喜劇、古典舞、民間舞、芭蕾舞、國標舞)、舞蹈編導、導演(戲劇影視、戲曲導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成績分男女考生分列排序;
表演(京劇、昆劇)根據行當分別擇優錄取、京昆器樂與民樂分列排序錄取;
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藝術設計(游戲動畫)專業考生文化考試分數達到2010年所在省市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次要求者,優先錄取。
藝術教育(戲劇)專業在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1,達到規定最低文化分數線,按專業排名依次錄取前6名投檔考生,2,其余計劃名額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2、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舞臺設計、燈光設計、服裝與化妝設計)、藝術設計(游戲動畫)專業按專業考試成績加文化考試成績折算分(文化考試成績總分的10%)為最后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綜合平衡,擇優錄取;
3、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華僑和港澳、臺灣考生,以及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責任編輯:韓志霞)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