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育考試院:2011湖北高考應急指南
考生走錯考場或遇交通堵塞怎么辦?考場上臨時不舒服該如何應對?省考試院昨日發布應急指南,告訴考生遇特殊情況的正確解決辦法。
意外一:走錯考場或遇交通堵塞
今天,考生應先到考點看一看自己的考場,熟悉自己參加考試的環境,計算一下到達考場所需的時間。考試當天,出發時間要留有余地。遇有交通堵塞,可出示《準考證》求得交通部門和交通警察的幫助。往年遇到這種情況的考生,只要是求助于公安和交通部門的一般都得到了他們的幫助。
意外二:患疾病或遇有交通事故而受傷
考試期間,若患疾病或遇有交通事故而受傷時,考生如能夠堅持,可盡最大努力參加考試;如感覺無法堅持,家長和老師應從身體安全角度考慮,勸其放棄這次考試機會。
意外三:考場上臨時不舒服如嘔吐、暈厥、抽筋等
一旦出現這些情況,考生應立即舉手示意監考員。一般情況下考生在監考員陪同下臨時離開考場,由醫務人員進行緊急處理。如身體允許,考生可繼續應考,但考試時間不延長。不能堅持考試視為放棄本科目的考試。
意外四:試卷印刷出現紕漏
根據考場規則,開考前考生有5分鐘的時間檢查自己的試卷及答題卡是否符合要求,考生應利用這段時間看清監考員在黑板上寫明的試卷的頁數和大題數,仔細地檢查是否有缺頁、漏印或字跡不清等現象。如遇此類情況,應及時舉手向監考員報告,由監考員查驗并負責解決。開考后原則上不更換答題卡和試卷,如考生堅持要求更換答題卡和試卷,其考試時間不能延長。
意外五:遺失準考證、身份證
考試期間,考生遺忘身份證的,監考員先查驗準考證,并用考場座次表與考生本人核對,如相貌相符,可讓考生參加考試,做好記錄后報告主考。由主考通知帶隊老師,在下場考試前將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派出所出具的帶考生照片并加蓋騎縫章的身份證明)送到考點辦公室查驗無誤后,考試方才有效。
考生遺忘準考證的,監考員用考場座次表與考生本人核對,如相貌相符,可先讓考生參加考試,做好記錄后報告主考。如屬考生忘帶準考證,由主考通知帶隊老師,在下場考試前將準考證送考點辦公室查驗。
若準考證丟失,則由考生書面申請繼續考試,主考在核實考場座次表上的照片后簽署意見,省巡視員附署。當場考試結束后,考生持申請到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加蓋公章后,方可繼續參加考試。
對身份證和準考證均遺忘了的考生,按準考證遺忘處理,并在下場考試前將有效身份證件送考點查驗。
以上情況均須考生書面承諾:未按要求將有效身份證明送達查驗的,所參加的考試無效。
(責任編輯:韓志霞)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