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1年高考考場新規“試卷不得帶出考場”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日前公布 “2011年上海市各類高等院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考場規則”。同去年相比,今年高考考場規則大致不變,但新強調了考生離場時,不得將試卷帶出考場。
記者對比去年考場規則發現,去年在第八條中 “考生離場時須將答卷、草稿紙 (夾在試卷內)一并交出,不得將答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走。交卷離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而在2011年的考場規則中,則改為 “考生離場時須將答卷、草稿紙 (夾在試卷內)一并交出,不得將試卷、答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走。交卷離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據了解,一直以來,在高考試場上,為杜絕提前離場的考生泄露試題,監考老師都會要求考生 “不得將高考試卷帶出考場”,但卻欠缺 “明文規定”,使處置無據可依。而2011版的考場規則中將這一要求明文寫入,將使考場秩序更加規范,讓處置違規學生變得有據可依。
除此以外,今年高考考場規則同去年差別不大。根據規定,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在考試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有效證件 (有效證件含:居民身份證、社保卡、駕駛證、護照、軍人證)進入考場,遲到15分鐘者,不得進入考點考試 (有聽力考試的外語學科開考前30分鐘組織考生進入考場,開考前15分鐘起禁止遲到考生入場)。此外,嚴禁攜帶各種通信工具 (如移動電話、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有電子存儲記憶功能的計算器和錄放設備以及修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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