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1高考要考外語/漢語聽力
新疆《自治區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下稱《規定》)近日經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討論通過現正式面向社會公布。《規定》相對2010年穩中有變,新增了本科一批次實行完全平行志愿、外語/漢語進行聽力測試等多項內容。
《規定》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志愿填報、考生電子檔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考試、招生章程、錄取等14個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除了對考生政審、填報志愿、信息公示等規定作出嚴格審核外,治理高考移民、防范高科技作弊、違規行為處理等措施更加完善。
其中,2011年外語/漢語考試中聽力考試為必考內容。自治區外語考試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的含有聽力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漢語考試采用MHK試題結構模式含有聽力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外語/漢語聽力考試總分為30分,自治區統一組織評卷,其成績不計入考生高考外語/漢語科成績總分。按考生聽力考試實際得分計入聽力單項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是否做參考由高校決定。非聽力部分試卷的120分調整為150分,調整換算辦法:按考生非聽力部分的卷面成績乘以1.25,換算為外語/漢語科目成績。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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