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國家二級運動員享受2011高考加分細則
各市(州、地)、縣(市、區、特區)招生委員會:
根據教育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報考當年在省級招委會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經測試認定達到二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標準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由省級招委會決定,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的要求,為做好測試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我省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考生享受高考政策性照顧測試認定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下,會同貴州省體育局具體組織實施。省招生監察辦對測試認定工作實行全程監察,省招生考試中心要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測試認定工作順利進行。
二、報名條件
(一)符合貴州省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畢業生。
(二)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申請在高考中享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政策性照顧的考生。
三、報名辦法
考生持身份證、戶口簿、參加體育競賽的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申請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申請(登記)表和運動員等級證書等證明材料,于2011年4月16日8:00-12:00到貴州師范大學體育學院一樓辦理報名手續,并現場攝像,領取貴州省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測試準考證。報名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文件(黔價費〔2009〕67號)規定收取,每生交報名測試費280元。
四、測試時間及辦法
(一)考生持身份證和貴州省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測試準考證于2011年4月17日到指定的地點(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行測試。
(二)測試運動項目為考生申報的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證書上的運動項目。
(三)省招生委員會負責組織省體育局和有關專家對考生進行體育專項測試,并根據測試成績認定考生是否具備享受高考政策性照顧資格。合格考生名單由省、地、縣三級招生辦和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方可享受高考政策性照顧。
五、嚴肅紀律
測試期間,要加大對考生誠信考試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對測試認定考官及考務工作人員的管理以及紀律教育和業務培訓,凈化考試環境,嚴肅測試認定工作紀律,堅決制止和打擊測試認定中的弄虛作假行為。對測試認定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及《貴州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規定》,一經查實必須嚴肅處理。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責任編輯:韓志霞)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