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制定2011高校招收少數民族考生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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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制定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少數民族聚居區考生優惠政策
廣東省民族宗教委和省高等中專學校招生委員會昨日發布2011年普通高校錄取廣東少數民族聚居區考生的優惠政策。據悉,高等院校預科班、民族班錄取廣東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由招生學校在本校本(專)科同批次錄取。少數民族本、專科預科班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各有關高等學校在廣東本、專科錄取分數線下80分、60分;民族班錄取分數線(本科)不得低于有關高等學校在廣東本科錄取分數線下40分。
據悉,今年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的錄取照顧政策包括:
政策一覽:
報考中央民大加10分
(一)報考中央民族大學本科普通班的,在高考總分基礎上加10分投檔;
(二)報考第二批民族院校和廣東技術師范學院普通類的,單獨劃線,并根據相關高校招收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投檔,供學校擇優錄取。廣東技術師范學院按計劃錄取的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學生,免交學費,同時發給每生每月106元的生活補貼;
(三)報考其他高等學校專科層次的,可在其高考總分基礎上加20分投檔;
(四)高等院校預科班、民族班錄取廣東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由招生學校在本校本(專)科同批次錄取。少數民族本、專科預科班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各有關高等學校在廣東本、專科錄取分數線下80分、60分;民族班錄取分數線(本科)不得低于有關高等學校在廣東本科錄取分數線下40分。
考生投檔時,根據省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投檔規定進行投檔,投出檔案由高校擇優錄取。
優惠范圍:
高中轉廣東也可享受
政策規定,清遠市連南瑤族自治縣和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韶關市乳源瑤族自治縣、清遠市連州瑤安瑤族鄉和三水瑤族鄉、陽山縣秤架瑤族鄉、韶關市始興縣深渡水瑤族鄉、肇慶市懷集縣下帥壯族瑤族鄉、惠州市龍門縣藍田瑤族鄉、河源市東源縣漳溪畬族鄉以及少數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居委會)或自然村的少數民族學生,中學階段被選送或考取所在市的其他中學就讀,而戶口仍在所屬縣的,享受少數民族高考招生照顧政策;
上述地區的少數民族學生,如小學和初中在自治縣、民族鄉以及少數民族聚居村委會所在地中小學讀書,高中階段隨父母工作調動到新遷移的戶口所在地中學讀高中的,享受少數民族高考招生照顧政策;
省外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少數民族學生,小學和初中在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所轄中小學讀書,高中階段隨父母工作調動遷入廣東境內戶口所在地讀高中的,可享受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高考錄取照顧政策。
此外,少數民族聚居區的漢族考生因生活環境和受教育的條件與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相同,在高等院校專科層次招生錄取中,可在其高考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嚴查違規:
虛假材料考生禁高考
省民宗委和省招生委還特別要求各有關部門認真做好組織有關考生填寫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和漢族考生以及外省少數民族聚居區遷入廣東的少數民族考生的審核表并嚴格按要求做好考生戶籍、民族等特征信息的審查工作。嚴肅招生紀律,對提供虛假材料獲得少數民族聚居區資格的少數民族考生(含漢族考生),何時查實何時處理,并取消當年參加高考報名或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對所涉及的國家公職人員或其他人員,通報其所在單位進行處理。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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