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執行高考加分項目調整新政,奧賽獲獎不再保送
「育路教育網考試閱讀推薦」
昨日,福建省教育廳正式轉發教育部等部委、協會有關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的通知,要求全省遵照執行。
記者獲悉,涉及我省的主要有兩項,分別為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和部分科技類競賽高考加分項目、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項目。針對這兩項調整政策,我省將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開始適用。2010年(含)以前已進入高中階段學習的學生,仍可適用調整前的相關政策。
梳理評估現行加分項目
據悉,我省高招委將從加分項目是否合理、照顧強度是否合適、約束條件是否增加、監督管理如何加強、違規懲處如何加大等方面,對我省現行高考加分項目進行系統梳理和評估。
我省還將加大資格考生加分信息公示力度和社會監督效度。所有擬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省地校三級公示后方能予以認可。
奧賽獲獎不再保送
通知規定,在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和部分科技類競賽高考加分項目方面規定,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辦的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決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不超過20分向高校投檔,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
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和高考加分資格。有關獲獎學生擬參加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的,在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先考慮給予參加考核資格。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教育部等主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決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不超過20分向高校投檔,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
有關獲獎學生擬參加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的,在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先考慮給予參加考核資格。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并被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遴選為參加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隊集訓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經所報考高校測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體育特長生限8項運動
在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項目方面規定,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決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不超過20分向高校投檔。
對于仍然保留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項目的省(區、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測試項目限定在中學普及程度高、鍛煉效果好的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項。
各有關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還可根據本地中學生體育活動開展情況,在上述運動項目之外增加一般不超過2個強身健體項目,報教育部備案同意后向社會公布。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統一測試須全程錄像,學生測試成績現場公布,通過測試達標者須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其所在中學指定地點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學生方可獲得高考加分資格。教育部將制訂部分運動項目的省級統一測試標準。
(責任編輯:韓志霞)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