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通知(2)
藝術類文科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藝術類理科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科目的卷面分滿分各為 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兩門科目的卷面分滿分各為 300分。藝術類文科按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四科成績合計總分,藝術類理科按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四科成績合計總分。
六、上報考生報名信息
報名結束后,各縣(市、區)招生辦將考生報名信息及時上報到地級市招生辦,地級市招生辦匯總后務必于 2010年 12月 27日中午12:00前將報名信息光盤送交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處。
七、其他
(一)廣西組織的藝術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或經我院同意后認可其他學校同層次、同專業的專業考試成績。
(二)所有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中央美術學院、中央戲劇學院和北京電影學院除外)以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經教育部批準同意的部分藝術類專業除外)、區屬普通高校的本科藝術類專業(廣西藝術學院除外)錄取時使用藝術統考成績;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區外普通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和經教育部批準同意的獨立學院的部分藝術類專業以及中央美術學院高職(專科)、中央戲劇學院高職(專科)、北京電影學院高職(專科)專業錄取時,可直接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也可使用學校在我區藝術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的成績。
(三)學院統一劃定藝術統考合格控制分數線。藝術類本科專業和高職(專科)專業的合格控制分數線根據我區報考人數劃定。
(四)報考區內外院校藝術類專業(含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的所有考生,必須參加我區組織的藝術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且統考成績須達我區藝術統考專科合格線,其中,參加美術類本科專業校考的考生,其統考總成績還應不低于 180分,且其中 2門科目各不低于 60分,方可參加區外院校組織的校考。
(五)2011年 2月 1日,考生可通過聲訊電話 16889001查詢藝術統考成績,藝術統考成績單(電子版)由我院統一發至考生報名所在地市(縣)招生辦,由市(縣)招生辦打印發放(本專科藝術統考合格考生也可通過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主頁上的“藝術備案查詢”鏈接查詢成績,不再單獨給考生發放統考合格證),2011年 2月 1日后考生可到所在地招生辦領取。
(六)2011年我區繼續為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的區外院校設置藝術類專業考試考點:
1. 南寧市第五中學考點(地址:南寧市華強路 95號)。
2. 廣西師范大學王城校區考點(地址:桂林市王城 1號)。有關考試具體安排在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七)對在藝術統考、校考專業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學院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 18號令)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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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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