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高中生少兒比賽獲加分挑戰社會底線
這起加分操作已從“黑幕”走向了“光天化日”之下,成為“白幕”,讓你只能眼睜睜看著,徒嘆奈何。
今年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的高考體育加分名單中,寧波市鄞州中學的陳某、鄞州五鄉中學的應某、寧波二中的郟某等7名考生,均因為參加了2010年浙江省少年兒童第30屆“迎春杯”冬季游泳錦標賽,而獲得了高考加20分的資格。
高考加分丑聞已經報道得很多了,然而這則報道,還是具有新的“看點”,挑戰了公眾可以接受的底線———這可謂明目張膽地加分造假,甚至可以說加分造假者已經不怕公眾對造假進行議論,也不怕加分造假被曝光。十七八歲的高中生不能參加14歲以下孩子才能參加的少兒比賽,這是比賽規則,也是基本常識,但有關部門不僅讓這些學生參加了,獲了獎,而且根據獎勵實施加分,還把加分進行了公示———任何稍有良知者看到高中生因參加少兒比賽而加分都應質疑———這陣勢,不是在告訴公眾:高中生參加少兒比賽獲得加分,我們就是認可,你們怎么著?
公眾確實“無著”。我們假定在目前有人進行檢舉、媒體進行監督的情況下,有人甚至提起訴訟,結果會是如何呢?8月13日剛落幕的“羅彩霞案”,已告訴我們明確結果———這一案件中,只有王佳俊父親這一被告承擔責任,邵東一中、邵東教育局、貴州師范大學均無責———就是組織比賽的機構沒有責任,負責審查的體育局沒有責任,負責復查的教育局也沒有責任,而最多有責任的是當事學生的家長,偽造了年齡,將年齡改為14歲以下,“蒙蔽”了組織比賽的機構,體育局和教育局,只看比賽的成績是不是“真實”,并不看獲得成績的人的身份。
從這起加分操作看,權勢交易,已從“黑幕”走向了“光天化日”之下,成為“白幕”,讓你只能眼睜睜看著,徒嘆奈何。據媒體報道,有些造假者,甚至連造假成績都不修改———以前為造假,還要“瞞天過海”,做得“天衣無縫”,現在,到處是破綻,露出一地的馬腳,但該加分還是加分。有關部門并不調查,調查了,也告訴你,沒有問題。現在錄取已經結束,造假者順利進入大學幾無大礙。
在一些地方,中小學校、教育管理部門、大學,結成了利益共同體,這個共同體再與其他行政部門、機構組成更大的利益共同體,彼此維護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至于老百姓的利益,并不在考慮之列。這就是種種侵犯老百姓權益的教育亂象滋生的根源所在。
改變這種情形,從利益角度說,很難指望有關機構的自覺,并拿自身的利益開刀,對違規者嚴肅問責。更重要的,還是建立維護老百姓自身權益的機構與組織。我國教育改革所提及的建立社區教育委員會、家長委員會、大學理事會,參與教育管理與學校決策,都是基于這種考慮。而現在的問題是,怎樣真正啟動這一改革,讓老百姓真正擁有屬于自己的權利?
(責任編輯: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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