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北京高招錄取 嚴查偽造材料
今天上午,記者獲悉,市教委要求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執法監察工作。下個月,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期間,市教委將組織檢查組,對部分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進行檢查,嚴格查處錄取中偽造材料、資格作假等行為。
北京市今年高招錄取工作將于7月6日至8月7日進行。專科錄取將首次要求高中會考成績。錄取現場將設立紀檢組,紀檢人員全程參與、監督招生錄取工作。
按照市教委要求,招生工作結束后,各高校于9月30日前將本校招生監察工作書面總結報市教委監察處。
要求進一步強化、細化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管理。對特殊類型招生資格確認、考核、評價、錄取等各個環節,都要提出明確要求,切實防止招生行為不規范。
要求進一步完善招生考試信息公開制度,提高信息公開時效性,保證“陽光招生”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特別是必須進一步提高招生考試制度的執行力。要針對近年發生的招生考試案件,進一步完善監督工作機制。會同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和高校建立健全相互協調、制約有效的內部監管工作機制,快速處理的信訪工作機制,要重視解決群眾投訴反映的問題,確保國家招生考試制度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
此外,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招生工作人員及考生在報名、考試、錄取等環節發生的各類違法違紀行為。對偽造材料、資格作假以及考場舞弊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對高校擅自超計劃招生、違規承諾亂招生、混淆學歷性質欺詐招生,以及與招生錄取掛鉤亂收費等行為,要嚴肅處理責任人員,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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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高校招生 收費必須公示
今天上午,市教委下發通告,要求民辦高校辦理入學手續前,必須向學生或家長公示收費項目、標準和退費辦法,并與學生簽署退費協議。
按照要求,民辦高校的招生簡章應載明學校名稱、辦學性質、辦學地點、招生專業、錄取標準、取證方式、證書名稱、證書性質、收費標準及退費辦法等,內容必須真實、準確,不得含糊其辭、誤導求學者。
招生簡章應報審批機關備案,學校以各種形式(含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向社會發布的招生簡章或廣告的內容應與報審批機關備案的內容一致。
普通本科、高職(專科)學歷教育錄取通知書的鑒別方法:
一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二是撥打1606789或96000169,查詢錄取結果;
三是與當地區縣招辦聯系,查詢錄取結果。如錄取學校、專業等信息與錄取通知書相同,則通知書內容真實有效。
(責任編輯:王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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