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招生章程
2010-06-13 15:19:33
來源:網絡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要求,為保證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 2010年本科、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結合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普通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378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層次(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安排,2010年我院本科、專科均有招生計劃)
第七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八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九條 校 址: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鐵騎山路79號
第十條 招生計劃:2010年招生計劃共4000人,其中普通本科2200人,普通專科1800人,在全國24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有招生計劃。詳見附表《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2010年分省分專業計劃表》
第十一條 計劃性質:國家統招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詳見附表《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2010年分省分專業計劃表》
第十三條 學院簡介: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本科層次普通高校,是由青島理工大學和青島盛世華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按新機制新模式舉辦的獨立學院。學院位于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東部、嶗山風景區北麓,環境優美,交通便利,設施齊全。學院占地1050畝,校舍建筑面積35多萬平方米,包括教學樓、實驗試訓中心、圖書館、學術會堂、學生公寓、學生餐廳、體育館、游泳館、標準化運動場、音樂廣場和其他教學生活設施等,圖書資料80萬多冊,教學儀器設備總值9000多萬元,建有語音室13個、多媒體教室57 個、計算機機房16個,微機2100余臺。學院已建成實驗室和實訓中心76個,包括物理實驗室、建材實驗室、電工實驗室、計算機綜合實驗室、測量實驗室、機械實驗室、土木工程實驗室和實訓中心等,其中金工和數控機械加工實訓中心投資額達到2000多萬元,同時還建設了一批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學院現有在校生13200多人,其中本科人6900多人,專科6300多人。學院共設置8個系,包括土木工程系、機電工程系、計算機工程系、建筑系、藝術系、經貿系、會計系、外語系,有19個本科專業和17個專科專業,涵蓋理、工、商、文、經等學科門類。這些專業的特點:一是精選青島理工大學的優勢專業,確保人才培養質量。二是突出青島乃至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急需專業,服務區域經濟發展。三是突出應用型專業,滿足用人單位需要,有利于畢業生就業。
學院現有教職工1400多人,其中專任教師700多人,教授、副教授 240多人,博士 40多人,碩士 500多人。另有外聘專職教師200多名,外聘專職教師和外聘兼職(課)教師主要以青島理工大學等青島高校教師為主。學院還在全國范圍內聘任知名專家、學者任職、任教,30多名知名專家教授擔任顧問教授和客座教授。
學院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充分利用青島理工大學的師資力量、辦學經驗、教育改革成果等優質資源,秉承“寬口徑、厚基礎、強能力、高素質”的人才培養理念,以培養符合社會需求、具有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為目標,在基礎建設、人才培養、科研創新、服務社會等方面都取得了顯著成績,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不斷提高,社會聲譽不斷提升,畢業生以其定位準確、基礎知識扎實、實踐能力強等優勢受到用人單位的青睞,畢業生就業率和考研率連續多年居全省同類院校前列。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統招計劃,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錄取新生。我院主要面向山東省招生,同時在江蘇、河北、河南、天津、山西、陜西、黑龍江、遼寧、吉林、內蒙古、甘肅、青海、新疆、湖北、湖南、四川、重慶、江西、安徽、云南、寧夏、廣西、福建等安排部分招生計劃,生源地遍布全國24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
學院先后被授予全國誠信單位、山東省社會組織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學院的發展目標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落實科教強國戰略,立足青島,面向山東,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創新求發展,以誠信鑄品牌”的辦學理念,以培養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型人才以目標,努力把學院辦成一所人民滿意、政府放心、學生家長信賴的全國一流的獨立學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我院普通本科、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條 學院成立由舉辦高校青島理工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
第四章 錄 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