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高考十七大考場細節(2)
班主任提示:如果一科考得不理想,要盡快忘掉它。考完一科后應該盡量避免與同學、老師討論考題答案,要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下一個考試科目的準備。
提醒十四:家長該做哪些事
專家提示:家長可以做的事情還是很多的,但一定要把握好“度”,不要太啰嗦,更不可全部代勞。另外,家長千萬不要在考場外陪考。
老考生提示:一旦知道家長始終在場外陪考,會增加考生的緊張情緒,下一科考試壓力會更大。家長可在與考生分手時采取擁抱或擊掌等方式鼓勵考生。
提醒十五:準備好英語聽力考試
專家提示:參加英語聽力考試時,考生須攜帶供自身專用且帶有耳機的收音機。
老考生提示:根據考試機構提供的信息,提前調整好播放聽力錄音的廣播頻道(天津人民廣播電臺經濟廣播,中波1071千赫,調頻101.4兆赫)。考試前,只需微調即可獲得最佳的收聽效果。
班主任提示:英語科考試分為兩個階段,筆試考試結束后,進行聽力考試。試聽前必須戴好耳機。
提醒十六:網上評卷對用筆要求
考試機構提示:今年天津英語、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
專家提示:計算機網上評卷是通過閱讀考生書寫在特制答題卡上的文字信息進行的。為保證計算機能夠準確識別,在特制的答題卡書寫文字時,考生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或簽字筆。
班主任提示:在整個考試過程中,無論參加哪一科考試,考生都要攜帶并使用黑色墨水筆或簽字筆答題(填涂答題卡除外),使之成為習慣。
提醒十七:考試結束前退場須知
考試機構提示: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高考試卷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絕密級事項管理。因此,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允許考生提前交卷離場,但不得離開考點,須到考點指定的地點等待,考試結束后方可離開。
考場這些行為將影響你前程
下列9種行為屬于違紀
攜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規定的考點、考場和座位參加考試的;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答題紙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結果——參加當場考試的科目成績將被取消。
下列8種行為屬于作弊
故意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搶奪、偷取他人試卷、答案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電子設備或者利用其他工具、方式傳遞試題答案、信息的;由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的;故意銷毀試卷、答案的;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其他以欺騙手段獲得試題答案或者考試成績的作弊行為。
結果——本次參加所有考試科目的考試成績將全部無效。
下列行為將受到嚴肅處理
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無禮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結果——將被終止繼續參加考試,本次報名參加考試的所有科目成績無效;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