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工程學院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文件精神,做好我院2010年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公開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概況 1、學校全稱:河南工程學院 2、校址:河南省鄭州新鄭龍湖中山北路1號、軒轅大道1號;鄭州市桐柏路62號;鄭州市南陽路95號。 3、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4、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5、學校代碼:11517 6、學院基本情況 河南工程學院是一所以工學、管理學為主,工、管結合,人文社科協調發展辦學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目前學院分四個校區辦學,校本部及南校區地處軒轅故里——鄭州新鄭市龍湖鎮,鄭州市區內有桐柏路校區和南陽路校區。總占地面積2668畝。學院基礎設施完善、師資力量雄厚、辦學條件優越,曾先后榮獲“省級精神文明單位”、“河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等稱號。 二、錄取批次及要求 1、今年學院在河南省的錄取批次為本科提前批(藝術)、專升本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專科提前批(藝術)、專科一批、專科二批。外省錄取批次由當地省招辦確定。 2、煤礦開采技術專業和礦井通風與安全專業只招男生,其他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3、考生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 三、錄取規則 1、錄取體制:在各省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 2、普通類考生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實施德智體全面考核,按照“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滿時依次錄取其它志愿考生。對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錄取時無級差要求。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專業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依照專業志愿、基準成績、相關科目成績、身體條件等因素綜合考慮安排專業。 3、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錄取時按文化課占40%和藝術類統考成績占6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執行。 5、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學院將對新生進行嚴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6、我院軟件職業技術學院錄取的學生不允許轉入其他專科專業。 四、學歷證書 在規定年限內,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由河南工程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證書;學院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取得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后,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 五、獎、助、貸學金及勤工助學 1、優秀學生獎學金: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生,另設有學院獎學金等。 2、助困措施:①家庭困難的學生,到校后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金,同時,學院根據本人申請,發放一定的困難補助。②學院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申請參加勞動服務,以解決生活和學習中的困難。③設有國家助學金,20%的學生可以享受人均2000元/年的困難資助。 六、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1、本科專業學費:藝術類5700元/年 生,理工類3700元/年 生,文史類3400元/年 生。 2、專科專業學費:藝術類5600元/年 生,理工類3600元/年 生,文史類3300元/年 生。 3、軟件學院學費:本科:10000元/年 生、專科:8000元/年 生。 4、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按物價部門核準標準收費。 5、住宿費:600元/年 生(8人間)、800元/年 生(6人間)。 七、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南省鄭州新鄭龍湖中山北路1號。郵政編碼:451191 咨詢電話:0371-67718762 62508666 傳 真:0371-62508888 招生網址:http://www.haue.edu.cn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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