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1號)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學校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凱旋路3050號
我校現有2個校區,分別為北校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凱旋路3050號)、南校區(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泰來街街59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我校共有本科專業35個,專科(高職)專業15個。2010年招生的本科專業29個,專科(高職)專業9個。
第六條 2010年我校計劃招生2490人,其中本科2090人,高職400人。
第七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招生說明
第八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其他專業無特殊要求。
第九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無特殊要求。
第十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各專業招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其中旅游管理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說明:1、招生錄取以各省區高考總分成績排隊,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績排隊。
2、以“志愿清”為原則進行投檔;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分數無級差要求。
3、進檔考生專業確定采取“分數優先”方式。
4、招生錄取個別專業受限科目及成績要求:英語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編輯出版學專業要求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漢語言文學專業要求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其它專業無單科成績限制。
5、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和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限招英語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語種。
6、分省分專業計劃、學費標準詳見各省招生計劃,學費標準如有變動按吉林省有關部門文件執行。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