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辦披露八種常見招生詐騙伎倆
往年在招生錄取期間,一些不法分子常打著種種幌子,進行以謀取錢財為目的的招生詐騙活動,部分考生和家長往往輕信許諾,上當受騙。昨日公布的《招生百問》中,省招辦披露了八種常見招生詐騙伎倆。
省招辦特別提醒,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沒有任何人可“用錢買分數”、“用錢買計劃”。除國家和省規定的照顧政策,沒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權。除省級招辦,沒有其他任何機構可以進行普通高校招生。
這些伎倆要提防
伎倆一:混淆教育形式蒙騙
高等教育的辦學形式是多樣的。一些招生騙子故意混淆網絡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助學輔導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與普通高等教育的區別,蒙騙希望就讀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聲稱只要交錢就可以上大學,甚至重點大學。家長花錢后,拿到了錄取通知書,入學之后方知上當受騙:就讀的根本不是普通高等教育的本、專科,而是自考試點班、成教預備班、網絡學院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防范提醒:網絡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以及有些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也是高等教育的形式,但跟普通高等教育有區別,入學門檻較低,網絡教育、自學考試不需要高考分數即可就讀。混淆教育形式來蒙騙考生和家長,是目前較常見的欺詐手段,招生騙子最容易在這個問題上打考生和家長的主意。
伎倆二:冒充高校人員行騙
騙子自稱為某高校招生人員,攜帶有某高校招生宣傳資料,見了考生和家長,滔滔不絕地吹噓,誘騙學生和家長填報志愿。取得家長信任之后,又強調錄取的難度,并暗示自己可以幫忙。家長為了孩子的前程,慷慨出手,結果上當受騙。
防范提醒:錄取工作全部實行異地遠程網上錄取,通過計算機網絡傳輸信息,按志愿和分數由計算機來排序投檔,任何人為因素都不能影響錄取結果。
伎倆三:聲稱“低分高錄”哄騙
騙子自稱是招生院校或省招辦某領導的熟人、親戚,聲稱自己有辦法讓不夠第一批本科線的考生錄取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只有專科分數線的錄取到本科專業,從許多考生手里騙取大量錢財。
防范提醒:省招辦嚴格執行批次線,不錄取一名批次線下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考生;除了國家和省規定的照顧政策,沒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權。
伎倆四:謊稱“內部指標”“小計劃”誘騙
這是招生騙子慣用手段。他們偽造文件、印章,設立報名處和咨詢電話,假冒“湖北招生信息網”或“××高校招生網”,假扮高校招生人員。和家長見面時,他們往往會拿出一些偽造的證件和學校的空白錄取通知書,謊稱手中掌握有某些高校“內部指標”、“小計劃”,要家長先付一部分定金,其余部分等錄取通知書到手后再交。然而,當家長將定金如數交上后,他們給家長的是偽造的假通知書,或者干脆卷款逃之夭夭。
防范提醒:省招辦嚴格執行國家和省下達的招生計劃,任何個人說自己手中有招生計劃和名額都是不可能的。
伎倆五:以“自主招生”為幌子行騙
一些騙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誤導家長,聲稱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數線,花上數萬元即可搞定。
防范提醒:經教育部或湖北省招委批準可以進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已對社會公布,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參加高考,要達到規定的分數線,并經過省招辦統一辦理錄取手續。
伎倆六:憑借“定向招生”詐騙
一些騙子利用國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騙考生和家長,吹噓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學定向招生計劃,保證錄取,公開叫價,收取所謂“定向費”,以詐取家長錢財。
防范提醒:除少數部委屬高校(如清華大學、復旦大學等)面向特殊行業的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外,湖北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湖北省的定向招生計劃與其他招生計劃一樣,由省招辦集中統一投檔錄取。
伎倆七:利用“預科生”進行誆騙
國家規定不允許超計劃、無計劃招生,根本沒有所謂的“預科生”,以“預科生”名義進校后不能辦理錄取手續,不能取得學籍,近幾年少數高校獨立學院(分校)和高職高專院校,游離于招生體制之外,承諾“先上車后買票”,“專科進本科出”。一些不法分子借機而動,四處搜羅生源,向違規招生高校推介,向家長收取巨額好處費、信息費。
防范提醒:除了省級招辦,沒有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可以辦理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手續。按教育部規定,湖北省考生只有經過湖北省招辦辦理正式錄取手續,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學籍,畢業時才能獲得普通高校的學歷文憑證書。
伎倆八:利用錄取信息欺騙
每年招生期間,有些騙子住在招生現場附近的賓館,利用家長和考生提供的報名號或準考證,冒充考生家長或親戚,在招生錄取現場咨詢點查詢考生投檔軌跡,鉆家長和考生信息不靈的空子,本屬于正常投檔和錄取,卻向考生家長報功:是由于他找了朋友,花錢疏通關系,考生才被投檔或錄取,并借機向家長收取錢財。
防范提醒:考生不要輕易將自己的身份證號和報名號告訴別人。在錄取過程中,所有考生都可以通過湖北招生信息網和當地縣(市、區)招辦查詢自己的錄取結果,只有湖北招生信息網和縣(市、區)招辦的錄取結果是由省招辦提供的。
這些行為要不得
加分投檔作弊將被高校“退貨”
根據規定,對經審核后可加分投檔的考生名單要進行層層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報名號、畢業中學、加分投檔項目、父親和母親的姓名以及工作單位等。
公示期間,發現考生享受加分投檔政策的身份與事實不符的,可向省招辦舉報,由有關部門核實,經核實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檔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檔資格;公示期滿后,再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當年參加普通高校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高校學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籍所在地,同時通知省招辦。
高考嚴重舞弊取消下年報考資格
考生在高考中若出現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嚴重舞弊情節,取消其當年高考成績,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對違規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取消其當年高考成績,同時給予其應屆畢業當年不得報名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處理。
對違規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取消其當年高考成績,對其中代替他人參加考試、在考試中參與或組織群體性作弊、使用通訊工具作弊的,由所在高校開除學籍。
對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社會其他人員,取消其當年高考成績,并由其報名考試所在地的省級招辦向其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違規事實,并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相應處罰。
(責任編輯:王燁)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