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普通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簡章
學院概況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是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隸屬于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時接受北京市教委業務領導和指導。
院立足北京、服務政法、面向與法律相關的現代服務業,以應用法律教育為主,突出“立德明法、重能強技”人才培養特色,重點培養從事法律輔助性工作的高素質應用型法律人才和基層法律實務人才。學院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培訓基地。2008年,被市教委列為市級高職示范校建設單位。
學院占地面積37.2萬平方米,校舍建筑總面積8.7萬平方米,建筑總面積15萬平方米的新校區正在規劃建設中;現有教職員工327人,專任教師210人,其中高級職稱占32%,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占78%,雙師型教師或具有行業企業從業經歷教師占50%以上。
學院設有5個系,分別是應用法律系、安全防范系、社會法律工作系、經貿法律系和信息技術系,建有應用法學研究所(下設5個二級研究機構),開設法律事務、法律文秘、安全保衛等20個高職專業(含24個專業方向),各專業均建有專家指導委員會、實習實訓基地和合作培養單位。學院現有市級高職示范專業3個,市級高職示范實訓基地2個,市級優秀應用法律教學團隊1個。
學院依托行業優勢,建有穩定的實習實訓基地,同時是北京市委托的書記員人才培養基地。學院畢業生就業去向廣闊,就業渠道暢通。往屆畢業生雙向選擇到最高人民法院,全國人大信息中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北京市法院、檢察院、司法局等政法單位,北京市交通執法系統,北京市城管系統,北京市各律師事務所等單位就業,均受到好評。除北京外,學院還推薦畢業生面向全國政法系統單位就業,目前在深圳各級法院、成都錦江法院等單位工作的畢業生反饋良好。此外,為了響應團市委、市教工委號召,每年還有15%左右的學生深入到基層、西部和農村尋求適合自己的崗位,為新農村建設貢獻力量。在繼續教育方面,部分高職畢業生可以參加專接本推薦考試,升入普通本科學習,其他選擇升學的畢業生可以自由選擇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升本或網絡教育專升本學習形式,畢業后均可取得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本科文憑,符合學位要求的,可以授予學士學位。2008年和2009年我院畢業生就業率分別為99.24%和98.46%。
除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外,學院還設有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黨校、北京市法律中高層次緊缺人才培訓中心和首都司法干警培訓中心、首都政法網,首都綜治網,年均開展政法領導干部、司法干警、律師等培訓2000多人次。為首都法治建設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2010年自主招生專業與計劃
學院代碼:1111 計劃總數:240人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計劃(人) |
學費(元/學年) |
上課地點 |
||
總數 |
城鎮 |
農村 |
|||||
690104 |
法律事務(國際商務法律) |
三年 |
70 |
35 |
35 |
13000 |
院本部 |
680103 |
安全保衛 |
三年 |
80 |
40 |
40 |
6000 |
南校區 |
660112 |
文秘(涉外秘書) |
三年 |
40 |
20 |
20 |
6000 |
東校區 |
590101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三年 |
50 |
25 |
25 |
6000 |
東校區 |
報名須知
一、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具有本市正式戶口;
5、已參加2010年高考報名;
6、安全保衛專業以招男生為主;
7、報考法律事務(國際商務法律)專業要求:高中生會考英語須達到B級以上(含B級),中專、技校、職高考生各學期期末英語成績都應在良好以上。
二、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3月12日~17日
2、報名確認:3月20日、21日
三、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
考生于3月12日至3月17日登錄學院網,進入2010年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北京政法職業學院2010年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報名表》,提交后系統顯示“報名成功”即表示網上報名成功。
2、報名確認
考生于3月20、21日攜帶下列材料到學院楊閘校區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并領取準考證:
(1)報名表:考生登錄報名系統后,認真閱讀相關文件,按要求填寫《北京政法職業學院2010年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報名表》。因考生本人填報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報名表》打印后須粘貼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推介材料:
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冊》;
其他考生(中專、技校、職高、往屆考生)提供《高中學生考試成績登記表》和《高中學生評語表》(學籍卡片正反面)。
報名確認時考生須同時攜帶推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A4紙),原件加蓋學校公章有效,校驗后退還學生本人,復印件學校存檔;
(3)身份證: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A4紙,身份證正反面都要復印),身份證校驗后退還學生本人;
(4)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攜帶相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原件校驗后退還學生本人。可加分條件包括:①高中或中職階段受到市級以上(含市級)表彰的三好學生;②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市級青少年科技創新一等獎;③被評為高中或中職市級優秀學生的應屆畢業生;④被評為市級優秀學生干部的應屆畢業生;
(5)報名考試費: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收取報名考試費每人100元。
3、注意事項
(1)考生應將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現場報名時提交,所收材料不予退還;
(2)報名表須考生與家長同時簽字有效,報名表內容經簽字確認后一律不予更改;推介材料須加蓋學校紅章有效;符合加分條件考生如報名確認當日不能出示證書原件,初試不予加分;如考生進入復試,可在復試時攜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作為面試評分參考;
(3)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攜帶《體檢表》原件和復印件(A4紙),原件校驗后退還考生;
(4)每位考生限報一所院校。
經審查符合要求的考生領取《北京政法職業學院2010年自主招生考試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要求參加考試。
(責任編輯:王曉冬)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